“供应链管理专家”(SCMP)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国内供应链领域的40多位权威专家,先后耗时8年、历经两次完善改版完成,是一套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特色、理论知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根据该知识体系开展的供应链管理职业认证项目“供应链管理专家(SCMP)”,成为国内供应链领域唯一本土化职业认证项目。
SCMP已为包括中核集团、航天科技、中国船舶、兵器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东方电气、中远海运、东航集团、南航集团、中国中化、中国通用、招商局、华润集团、中国中车、中国铁塔、中化商务、山东港口、雄安集团等众多企业员工提供项目培训,且反响良好。
为保障SCMP授权师资的数量和质量,SCMP授权师资评审工作将于2025年12月举办,评审模块包括:供应链运作、供应链规划、供应链领导力、物流管理、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碳资产管理。如有意向请及时报名。
一、评审流程:
(一)资格评审:
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4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SCMP项目授权讲师申请表》。采购委初审后邮件通知是否通过资格评审。
(二)师资培训: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参加采购委组织的对应科目师资培训,以加深对SCMP知识体系及专业知识的认识。不参与培训者不能参加后期试讲评审。
1.师资培训时间:2025年11月15—17日
2.师资培训费用:1000元/模块
3.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采物联(北京)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6092010514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00000361(简写36)
(三)试讲评审:
1.通过资格评审及师资培训的申请人,在12月5日前以PPT形式提交申请模块全部课件至联系人邮箱。
2. 2025年12月10—14日在线评审,具体时间待定。
3.试讲评审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现场随机抽取一章试讲;二是回答评委提问。总时长约一小时。
3.试讲评审免费。
二、其他:
申请人一次只申报一个模块;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供应链管理专家职业水平认证项目
培训讲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供应链管理专家”职业水平认证项目(以下简称SCMP项目)的师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项目规范化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所有参与SCMP项目授课工作的讲师,都必须经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进行资质审核并授权,对通过评审的培训讲师,采购委将对其颁发SCMP项目讲师资格证书。
二、管理体系
1、采购委为SCMP项目的师资评审和授权管理机构。
2、培训讲师按照授权证书中载明的授权范围授课,并接受采购委管理。
三、资质要求
所有参与SCMP项目认证培训工作的讲师除了愿意致力于采购与供应管理领域的先进理论和思想的普及和实践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培训讲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2、在供应链管理相关领域从事实际工作6年以上,持有物流、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相关知名认证证书者,将给予优先考虑。
3、有不少于100小时的培训教学经验。
四、申报与审核
1、培训讲师的申报与审核按照《供应链管理专家项目培训讲师评审流程图》进行,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之附件(1)。
2、凡符合条件并有意成为SCMP项目培训讲师的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采购委组织的项目培训讲师的评审。
3、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供应链管理专家目培训讲师申请表》,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之附件(2)。
4、采购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流程为:资格评审→试讲评审。
(1)资格评审: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供应链管理专家项目培训讲师申请表》,由采购委师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
(2)试讲评审:评审由必讲、选题及提问三部分组成。必讲是指模块内容核心、关键知识点及难点;选题是指申请人现场随机抽选一个专题进行课程试讲;提问是指试讲结束后,由评审委员向申请人提问,申请人做现场答辩。提问不限选题抽取的内容,但不跨越模块。
(3)采购委师资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委指定专家(不少于两名)组成。评审委员会需对申请人给出客观评价分数。
5、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成为采购委授权的SCMP项目培训讲师,采购委会在其官网上(www.chinascm.org.cn)予以公布。
五、职责与管理
1、采购委对于所有被授权的培训讲师统一管理,根据培训讲师的授课情况和培训记录,每年度将统一安排讲师年度考评,评选年度优秀讲师。
2、培训讲师在开展认证培训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自觉维护本项目的声誉。
3、培训讲师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具体申报并通过评审的相关模块)开展授课工作,并在授课结束当月报备《培训讲师授课报备表》,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之附件(3)。《培训讲师授课报备表》是讲师年度参评的必备条件,无报备记录的讲师,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年度评审的资格。
4、培训讲师有义务要求学员每模块培训结束后填写并提交《学员满意度调查表》。
5、未经采购委同意,培训讲师不得擅自开展线上培训或者为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提供授课服务。
6、培训讲师有维护本项目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采购委允许,不得将本项目的资料用作其它用途。
6、培训讲师授课的最终课件需提交采购委备案,采购委对提交备案的课件有保密义务。
7、培训培训讲师有义务参加采购委组织的讲师培训。
六、讲师资质取消
授权讲师出现以下情形,采购委有权取消其授权资质,并在采购委官网上公示:
1、严重违反SCMP项目的管理规定,在采购委授权的培训课程之外私自开展SCMP 项目授课;
2、一年内学员投诉2次,情节严重的;
3、两年内未参与SCMP项目授课的;
4、进行虚假宣传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损害SCMP项目以及采购委声誉的;
5、师资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本项目讲师的。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采购委制定并负责解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